餐飲油煙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首先它是PM2.5的直接排放源之一,其次油煙中含有多種揮發性有機物,可以與環境中的氮氧化物發生反應,增強大氣的氧化性,加速二次顆粒物的形成。餐飲油煙中的VOCs包括烷烴、烯烴、醛酮類、酯類、脂肪酸、芳香化合物和雜環化合物。

此外,餐飲油煙中含有多種化學物質,如苯并(a)芘(BaP)、二苯并(ah)蒽(DbahA)等已知致癌致突變物,長期吸入這類物質,將引起機體免疫功能下降,導致疾病的發生,從而直接影響人體的健康。
油煙排放標準將修訂
早在2001年,國家就出臺了《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至今已超過15年。由于當時的環境和政策與現在大不相同,隨著《大氣污染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辦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等一系列政策法規出臺,并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該標準明顯滯后,不能適應當前對VOCs排放的監管需求。
在12月18日由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主辦、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承辦的“全國餐飲業油煙凈化技術發展研討會上,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秘書長易斌在致辭中表示,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也早已列入修訂計劃,北京、上海等多地也已經先行先試,紛紛發布了嚴格的地方標準。
油煙排放更加嚴格
2015年修訂通過的新《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剛剛發布的《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也明確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場所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產生異味的餐飲場所還應當安裝異味處理設施;大中型餐飲場所還應當安裝在線監控監測設備。”
政策的出臺,對于餐飲油煙治理行業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治理企業要多關注國家和地方環保要求動向,要關注國家和地方的排放標準,同時也要關注市場需求,不能只是埋頭苦干。同時,在治理過程中,要注意餐飲油煙治理工程設計,不能開展惡性競爭等。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1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