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的重大決定》中,明確提出了構建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的新機制。近期,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了《關于加速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的工作方案》(國辦發〔2024〕39號,簡稱《方案》),該方案系統性地規劃了構建完善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的路徑,為達成碳達峰與碳中和的宏偉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石。
一、能耗雙控機制的堅實基石奠定碳排放雙控轉型基礎
自“十一五”規劃實施以來,我國為轉變發展方式、強化生態文明建設,逐步構建起能耗雙控制度框架。這一制度以能耗約束性指標為核心,配套建立了包括統計核算、節能考核、節能審查、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節能監察等在內的全方位制度體系,有效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綠色轉型。
法律法規與標準體系完善:通過《節約能源法》及《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頒布,以及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制定的十余項規章和各省(區、市)的地方性節能法規,構建了全面的節能法律法規網絡。同時,現行有效的節能國家標準達318項,覆蓋了高耗能行業與設備的各個領域。
制度體系基本形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被納入國家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節能目標責任制、評價考核制度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等關鍵政策制度相繼建立,確保了節能工作的有效實施。
工作基礎不斷夯實:國家發改委作為節能工作的主導部門,協同各部門及地方政府共同推進節能工作。節能中心、節能監察機構相繼成立,企業層面設立節能管理崗位,專業節能服務機構蓬勃發展,為節能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
這一系列舉措不僅緩解了資源環境壓力,降低了能源對外依賴,還促進了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的持續下降,為碳排放雙控機制的建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構建從“能耗”到“碳排放”的全面雙控新機制
《方案》高瞻遠矚,既注重宏觀層面的國家、地方、行業布局,又深入微觀層面的企業、項目、產品管理,提出了一體化推進“地方碳考核、行業碳管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的全方位制度體系,明確了六大類共十五項重點任務,為碳排放雙控工作指明了方向。
規劃引領,明確導向:將碳排放相關指標納入國家規劃體系,設定清晰明確的節能降碳目標,從指標設定、行動方案到制度體系,全方位規劃五年內的碳排放雙控工作。
強化地方考核,壓實責任:構建“事前設定指標、事中跟蹤監督、事后考核評價”的完整體系,將碳排放雙控指標科學分解至各地區,推動建立省市兩級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行業管控,精準施策:針對電力、鋼鐵、建材等重點排放行業,開展常態化碳排放監測與分析,對高增長領域進行預警并適時采取嚴格管理措施。
企業主體,激發動力:完善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管理制度,推動企業建立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同時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激發企業節能降碳的內生動力。
項目評價,源頭把關:建立項目碳排放評價制度,將碳排放評價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確保項目從立項階段即符合低碳要求。
產品碳核算,引導消費:構建碳足跡管理體系,通過產品碳標識認證等手段,提升公眾低碳意識,引導綠色消費。
三、強化組織實施,凝聚碳排放雙控工作合力
政府部門責任落實:各級政府和部門需明確目標責任,細化實施方案,加強工作銜接與制度執行,確保碳排放雙控工作有序推進。
企業能力建設: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需增強碳排放管理意識,將碳排放管理融入企業運營,積極采用節能降碳技術,發揮央企和龍頭企業的引領作用。
社會廣泛參與:利用各類宣傳平臺,普及節能降碳知識,推廣綠色消費,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的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通過上述措施的實施,我國將構建起科學、系統、高效的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原文作者:國家節能中心 劉瓊、王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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