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對環境保護要求越來越重視,還綠水青山于人民,對各行各業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都有嚴格的要求,并有相關國家執行標準。醫院的廢水排放也不例外,早已經發布的《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里就有相關的醫療廢水、廢氣、污泥的排放要求和處理標準。
醫療廢水指的是醫療機構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醫療機構門診、病房、手術室、各類檢驗室、病例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間等處排出的診療、生活及糞便污水。當醫療機構其他污水與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時一律視為醫療機構廢水。
醫院污水處理技術要求:
1 全過程控制,在污水和污物發生源處進行嚴格控制和分離,醫院內生活污水與病區污水分別收集,即源頭控制、清污分流。 嚴禁將醫院的污水和污物隨意棄置排入下水道。
2 減量化:嚴格醫院內部衛生安全管理體系據醫院性質、規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區差異對醫院污水處理進行分類指導。
3 就地處理:為防止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的污染與危害,在醫院必須就地處理。
4 分類指導:根:對醫院污水產生、處理、排放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5 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全面考慮綜合性醫院和傳染病醫院污水達標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時加強風險控制意識,從工藝技術、工程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應對突發性事件的能力。
6 .生態安全: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質,減少處理過程中消毒副產物產生和控制出水中過高余氯,保護生態環境安全。
醫療機構廢水排放要求一共有6點:
1、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排放一律執行表1的規定。

注:
1)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2、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準,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準。

注:
1)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一級標準: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10 mg/L。
二級標準: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2-8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3、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
4、禁止向GB3838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
5、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與非傳染病房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糞便經過消毒后方可與其他污水合并處理。
6、采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機構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應進行脫氯處理,使總余氯小于0.5mg/L。
以上是醫療機構廢水排放的6點相關要求,如需詳細了解更多關于醫療廢氣污泥的排放要求請閱讀《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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